【招标公告】赤城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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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张家口市 | 采购单位 | 赤城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赤城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QZJK-Z2023012
项目名称: 赤城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赤城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包括综合业务装备、执法勤务业务装备、单警装备、防护装备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比例为67%,其中面向小微企业100%。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10%的扣除优惠(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优惠;提供的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1日至
2023年12月07日,
09:00-12:00-12: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22日09点00分
地点: 张家口市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比例为67%,其中面向小微企业100%。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10%的扣除优惠(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优惠;提供的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标的物所属中小企业行业均为工业。
4、本项目为“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5、本项目已公开发布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3-76806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赤城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汤泉河北街21号
联系方式: ***
0313-6417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口市桥西区至善街4号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姿燕
电 话: ***
项目编号: JQZJK-Z2023012
项目名称: 赤城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赤城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包括综合业务装备、执法勤务业务装备、单警装备、防护装备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比例为67%,其中面向小微企业100%。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10%的扣除优惠(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优惠;提供的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1日至
2023年12月07日,
09:00-12:00-12: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22日09点00分
地点: 张家口市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比例为67%,其中面向小微企业100%。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10%的扣除优惠(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优惠;提供的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标的物所属中小企业行业均为工业。
4、本项目为“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5、本项目已公开发布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3-76806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赤城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汤泉河北街21号
联系方式: ***
0313-6417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口市桥西区至善街4号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姿燕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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