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营业场所110联网报警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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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张家口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营业场所110联网报警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营业场所
110联网报警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营业场所110联网报警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营业场所110联网报警服务。估算金额为35.574万元。
根据张家口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技防自动报警中心的实施意见》(张公字【2005】237号)、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张家口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技防自动报警中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05】22号)、《张家口市公安局关于将河北安防张家口技防报警中心前端视频资源接入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共享平台和公安局可视化指挥平台的函》等文件,河北安防报警网络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是张家口市境内唯一一家与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联网的专业安防报警公司,张家口市全部金融机构110联网报警服务均由此单位提供。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2服务期限:1年。
2.3服务地点:张家口市分行辖内各网点。
2.4服务内容
(1)提供报警联网和视频联网入网的调试、接入、变更、撤消的管理服务和技术支持。
(2)提供联网报警网点警情处置、视频警情复核和现场警情复核的管理服务;负责监测报警联网通讯状态、视频图像传输状态。
(3)承担中心端联网平台系统维护检修;提供采购人及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所需相关工作数据的管理服务。
(4)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联网平台系统对接、升级、联网等服务。联网报警设备分布情况表详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营业场所110联网报警服务采购服务规范书》。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供应商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入围、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1.3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3.1.4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04日9:00-2023年12月08日17:00(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1号通泰世纪金座A座四楼宏信招标办公室。
4.3获取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1号通泰世纪金座A座四楼宏信招标办公室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hxzb0313@163.com。
4.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用途需注明项目名称。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5.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
5.3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1号通泰世纪金座A座四楼宏信招标会议室。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中兴北路11号长江时代广场D座11-13层
邮编:075000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1号通泰世纪金座A座四楼
邮编:050051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hxzb0313@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110联网报警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营业场所110联网报警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营业场所110联网报警服务。估算金额为35.574万元。
根据张家口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技防自动报警中心的实施意见》(张公字【2005】237号)、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张家口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技防自动报警中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05】22号)、《张家口市公安局关于将河北安防张家口技防报警中心前端视频资源接入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共享平台和公安局可视化指挥平台的函》等文件,河北安防报警网络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是张家口市境内唯一一家与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联网的专业安防报警公司,张家口市全部金融机构110联网报警服务均由此单位提供。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2服务期限:1年。
2.3服务地点:张家口市分行辖内各网点。
2.4服务内容
(1)提供报警联网和视频联网入网的调试、接入、变更、撤消的管理服务和技术支持。
(2)提供联网报警网点警情处置、视频警情复核和现场警情复核的管理服务;负责监测报警联网通讯状态、视频图像传输状态。
(3)承担中心端联网平台系统维护检修;提供采购人及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所需相关工作数据的管理服务。
(4)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联网平台系统对接、升级、联网等服务。联网报警设备分布情况表详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营业场所110联网报警服务采购服务规范书》。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供应商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入围、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1.3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3.1.4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04日9:00-2023年12月08日17:00(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1号通泰世纪金座A座四楼宏信招标办公室。
4.3获取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1号通泰世纪金座A座四楼宏信招标办公室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hxzb0313@163.com。
4.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用途需注明项目名称。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5.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
5.3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1号通泰世纪金座A座四楼宏信招标会议室。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行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中兴北路11号长江时代广场D座11-13层
邮编:075000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1号通泰世纪金座A座四楼
邮编:050051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hxzb0313@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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