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沽源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四期)中森林防火监控塔上设备及安装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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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张家口市 | 采购单位 |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沽源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四期)中森林防火监控塔上设备及安装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编号:HBTZ-XTJC-23048
公示编号:HBTZ-XTJC-23048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采购人)对沽源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四期)中森林防火监控塔上设备及安装服务(父项目编号:Z9223206WI3198、Z9223206WI3200)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新兴ICT)项目,计收类型为:类型二、类型四。
1.1采购内容:父项目中所需的森林防火监控塔上设备及安装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2服务时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2.供应商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本采购项目为父项目中所需的森林防火监控设备及安装服务,制造商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为本项目唯一授权经销商。另,塔上作业需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直接实施。
评审专家经论证认为: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新兴ICT)项目。根据我方中标结果,需使用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设备。制造商已出具书面盖章的授权函,指定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另,塔上作业需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直接实施。符合《中国联通河北省分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细则(V1.0)》中第四条第(六)款“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须提供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的情形,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规定,可以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为满足父项目(父项目编号:Z9223206WI3198、Z9223206WI3200)要求,本项目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谈判。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开元金融中心7层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3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39.com
监督部门: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综合人力部
监督电话:0311-8605593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公示编号:HBTZ-XTJC-23048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采购人)对沽源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四期)中森林防火监控塔上设备及安装服务(父项目编号:Z9223206WI3198、Z9223206WI3200)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新兴ICT)项目,计收类型为:类型二、类型四。
1.1采购内容:父项目中所需的森林防火监控塔上设备及安装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2服务时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2.供应商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本采购项目为父项目中所需的森林防火监控设备及安装服务,制造商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为本项目唯一授权经销商。另,塔上作业需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直接实施。
评审专家经论证认为: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新兴ICT)项目。根据我方中标结果,需使用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设备。制造商已出具书面盖章的授权函,指定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另,塔上作业需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直接实施。符合《中国联通河北省分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细则(V1.0)》中第四条第(六)款“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须提供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的情形,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规定,可以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为满足父项目(父项目编号:Z9223206WI3198、Z9223206WI3200)要求,本项目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谈判。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开元金融中心7层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3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39.com
监督部门: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综合人力部
监督电话:0311-8605593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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