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承德县建龙100MW“林光储能+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电力工程施工三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承德县建龙100MW“林光储能+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电力工程施工三期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承德市 | 采购单位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承德县建龙100MW"林光储能+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电力工程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承德县建龙100MW“林光储能+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电力工程施工三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县建龙100MW“林光储能+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电力工程施工三期(AGGCJSGGZHD23112588417)招标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承德县建龙100MW“林光储能+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电力工程施工三期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1)图纸号:170NA22046S-Z01、170NA22046S-Z03的全部施工内容及图纸170NA22046S-T0302的桩基础(平地区域支架前立柱桩径76mm,后立柱89mm;坡地支架前后立柱桩径均为76mm。具体参数详见图纸),图纸内土建部分(钢桩、螺栓等)材料及工程量由投标人自行核算。
(2)图纸170NA22046S-T0302的光伏支架成套材料(包含支架螺丝、垫片等所有附件)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负责安装。
(3)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桩基础(含顶丝及对穿螺丝)由承包人提供并负责安装。
(4)施工及管理界限:逆变器电缆接入至箱变低压侧,包括电缆头制作及防火封堵、电缆标示牌。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3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近3年电力工程(光伏发电)施工类的合同原件及对应发票原件(1份及以上)。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招标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3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3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4、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生产安全许可证扫描件;
(3)资质证书扫描件;
(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采用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
6、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业绩:提供近3年电力工程(光伏发电)施工类的合同原件及对应发票原件(1份及以上)。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招标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说明:以上提供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7日08时15分至2023年12月06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6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23年11月27日
公章Epoin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县建龙100MW“林光储能+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电力工程施工三期(AGGCJSGGZHD23112588417)招标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承德县建龙100MW“林光储能+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电力工程施工三期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1)图纸号:170NA22046S-Z01、170NA22046S-Z03的全部施工内容及图纸170NA22046S-T0302的桩基础(平地区域支架前立柱桩径76mm,后立柱89mm;坡地支架前后立柱桩径均为76mm。具体参数详见图纸),图纸内土建部分(钢桩、螺栓等)材料及工程量由投标人自行核算。
(2)图纸170NA22046S-T0302的光伏支架成套材料(包含支架螺丝、垫片等所有附件)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负责安装。
(3)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桩基础(含顶丝及对穿螺丝)由承包人提供并负责安装。
(4)施工及管理界限:逆变器电缆接入至箱变低压侧,包括电缆头制作及防火封堵、电缆标示牌。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3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近3年电力工程(光伏发电)施工类的合同原件及对应发票原件(1份及以上)。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招标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3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3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4、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生产安全许可证扫描件;
(3)资质证书扫描件;
(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采用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
6、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业绩:提供近3年电力工程(光伏发电)施工类的合同原件及对应发票原件(1份及以上)。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招标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说明:以上提供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7日08时15分至2023年12月06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6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鞍钢厂区正门内小白楼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韩效成 |
电话: | *** | 电话: | 6736775 |
2023年11月27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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