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沙河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邢台市 发布日期:202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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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邢台市 采购单位 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沙河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名称: 沙河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M1301000205520944003004
招标内容:

沙河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及监理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审【2023】13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 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均在原路上复修,不涉及新增用地。涉及恢复水毁道路57条(水毁段落95段),共计7553m,涉及7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其中蝉房乡水毁段落49段2717m、涵洞2个,刘石岗镇水毁段落20段1596m、涵洞1个,白塔镇水毁段落4段282m,綦村镇水毁段落9段763m,十里亭镇水毁段落4段625m、涵洞1个,册井镇水毁段落2段650m、涵洞1个,柴关乡水毁段落3段700m、涵洞2个,周庄街道办事处水毁段落1段20m,桥东街道办事处水毁段落3段200m。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具有2020年11月0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相应工程施工业绩(公路工程施工);
3.1.3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年度)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可不用提供;
3.1.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在近1年(2022年11月0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备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岗项目(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具有近两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近两个月截止到2023年11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项目总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近两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近两个月截止到 2023 年11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1。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4 00:00至2023-11-30 23:59,登录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4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4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沙河市人民大街91号 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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