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下半年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二次(1标段、2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下半年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二次(1标段、2标段)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下半年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下半年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二次(1标段、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下半年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1标段、2标段在第一次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下半年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二次(1标段、2标段)。
2.1.2 交货地点:河北省内各采购需求部门指定地点。
2.1.3 交货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2.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1.5采购内容:包括采购设备的加工制造、出厂检测验收、出厂运输、到货验收、伴随服务、临时牌照办理、运送至各采购需求部门指定地点、培训服务、车辆首次保养、售后服务。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注: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3 其他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且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1日上午09:00至2023年11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邮 编:050000
联系人:丁燕、李娜
电 话:***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蒋世伟
电 话:0311-69052002
电子邮件:rhjtsyb@126.com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具体评分标准
注:1.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技术部分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下半年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1标段、2标段在第一次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下半年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二次(1标段、2标段)。
2.1.2 交货地点:河北省内各采购需求部门指定地点。
2.1.3 交货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2.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1.5采购内容:包括采购设备的加工制造、出厂检测验收、出厂运输、到货验收、伴随服务、临时牌照办理、运送至各采购需求部门指定地点、培训服务、车辆首次保养、售后服务。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1标段 | 商务车 | 5门7座中大型MPV,国VI排放标准,发动机额定功率≥170KW,最大扭矩≥350N.m | 5 |
2标段 | 面包车 | 4门7座紧凑型MPV,国VI排放标准,发动机额定功率≥85KW,最大扭矩≥160N.m | 8 |
注: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3 其他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且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1日上午09:00至2023年11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邮 编:050000
联系人:丁燕、李娜
电 话:***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蒋世伟
电 话:0311-69052002
电子邮件:rhjtsyb@126.com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所投设备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本次招标接受经销商投标。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2年11月1日至今)不曾在设备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设备供货合同被解除。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办法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本条补充: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名时,按照标段评审顺序(1、2)优先推荐其为先评审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推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标段 | 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与所投标段一致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人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 |
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 | ||
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部分:60分 投标报价:4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n=0; 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n =1;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n=2。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增加:3.1.4 |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 |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增加:3.2.5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3.2.5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2.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或经核实与投标文件所附资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5.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具体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 投标人综合能力评价(25分) | 质保期限长、故障响应时间短、常驻服务人员多,投标人综合能力强,能很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1.0-25.0 |
质保期限较长、故障响应时间较短、常驻服务人员较多,投标人综合能力较强,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8.0-21.0 | |||
质保期限短、故障响应时间长、常驻服务人少,投标人综合能力一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5.0-18.0 | |||
车辆主要配置及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评价 (15分) | 车辆功能配置齐全、实用性强、外观、内饰、工艺好,主要零部件的性能参数高 | 13.0-15.0 | ||
车辆功能配置较齐全、实用性较强、外观、内饰、工艺较好,主要零部件的性能参数较高 | 11.0-13.0 | |||
车辆功能配置一般、实用性一般、外观、内饰、工艺一般,主要零部件的性能参数一般 | 9.0-11.0 | |||
交货期服务方案及服务能力评价 (10分) | 配送及时、安全可靠、有良好的相关配套增值服务方案 | 9.0-10.0 | ||
配送较及时、较安全可靠、有较好的相关配套增值服务方案 | 7.5-9.0 | |||
配送时效性一般、安全可靠性一般、相关配套增值服务方案一般 | 6.0-7.5 | |||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10分) | 技术服务能力、维保能力强,优惠政策好、有良好的保养检测等售后服务 | 9.0-10.0 | ||
技术服务能力、维保能力较强,优惠政策较好、有较好的保养检测等售后服务 | 7.5-9.0 | |||
技术服务能力、维保能力一般,优惠政策一般、保养检测等售后服务一般 | 6.0-7.5 | |||
2.2.4(3) | 评标价 (4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40,E1=0.2,E2=0.1。 投标报价最低得分为0分。评标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注:1.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技术部分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
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