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丛台区荀子实验第二小学教学楼接建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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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邯郸市 | 采购单位 | 邯郸市丛台区教育体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丛台区荀子实验第二小学教学楼接建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丛台区荀子实验第二小学教学楼接建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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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004477001A022166 | ||||||||||||||||||||||||||||||||||||||||
招标内容: | |||||||||||||||||||||||||||||||||||||||||
丛台区荀子实验第二小学教学楼接建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丛台区荀子实验第二小学教学楼接建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以丛审批[2023]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丛台区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1300 万元,剩余资金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丛台区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规 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8706.7平方米(28.06亩),现状教学楼12057.67平方米,现状地下建筑面积190.92平方米,接建教学楼建筑面积2904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总建筑面积15152.59平方米。 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学校教学规模,不增加教学规制。项目拟在南侧教学楼北侧和中间教学楼北侧分别接建四层教学用房(为专业教室)。同时配套建设室外管网、场地平整、绿化硬化等。拆除原有教学楼北侧(接建处)走廊外墙(含保温)、窗户、装饰构件、女儿墙等。施工时对原有教学楼的防护等。 2.1.2计划工期:24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225日历天) 2.1.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优化、 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 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施工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工程完工后,须达到全部使用功能,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注: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对文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 标 人:邯郸市丛台区教育体育局联 系 人:*** 电 话: *** 0310-590202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周中良 电 话:0310-3158979 17631671649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及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条款要求。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3.2.3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8 08:30至2023-11-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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