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经贸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社会【2023】 1008号、冀发改投资【2023】15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经贸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一般债券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经贸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329、330、331学生公寓三栋,总建筑面积23966.82平方米,每栋建筑面积均为7988.94平方米,均为地上6层,建筑高度均为23.65 米,三栋学生公寓均为剪力墙结构,基础为板式筏板基础。主要功能为学生宿舍、淋浴室、自习室、消防控制室、洗衣房等。此外,配套建设道路、晾晒场地与非机动车停车区以及水、暖、电气、消防、地下管线等室外工程。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院内。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不超过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不超过22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 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内容)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一定比例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预留份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评审。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施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6、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联系***、***,电话:***、***,同时可以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提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允许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8)联合体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牵头人名义和CA制作并上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6 09:00至2023-12-06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如下:
经贸.HB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社会【2023】 1008号、冀发改投资【2023】15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经贸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一般债券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经贸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329、330、331学生公寓三栋,总建筑面积23966.82平方米,每栋建筑面积均为7988.94平方米,均为地上6层,建筑高度均为23.65 米,三栋学生公寓均为剪力墙结构,基础为板式筏板基础。主要功能为学生宿舍、淋浴室、自习室、消防控制室、洗衣房等。此外,配套建设道路、晾晒场地与非机动车停车区以及水、暖、电气、消防、地下管线等室外工程。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院内。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不超过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不超过22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 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内容)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一定比例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预留份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评审。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施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6、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联系***、***,电话:***、***,同时可以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提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允许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8)联合体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牵头人名义和CA制作并上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6 09:00至2023-12-06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经贸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慢城1号商业办公楼7层 |
邮编: | 050051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jazb2017@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账号: | / | 账号: | 0402306209301045791 |
招标文件如下:
经贸.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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