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井陉县城区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井陉县城区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井陉县城区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井陉县城区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井陉县城区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已由 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以井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井陉县城区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井行审投资可研【2023】3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井陉县城区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县城区学园路、石河路、昌盛街、迎宾路等8条道路合计长约2100米,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及护墙等配套设施灾后恢复重建;
(3)建设地点:井陉县城区;
(4)计划工期:150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服务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优惠政策。(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盲评”方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递交PDF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井陉县建设南路52号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58号鑫科国际广场商业办公楼02-418
邮编:0501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监督单位:名称:井陉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测站,电话:0311-82022522。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下载招标文件。2、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井陉县建设南路52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河北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58号鑫科国际广场商业办公楼02-418
联系人:***
电话:***
招标文件如下:
招标文件-井陉县城区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定稿.pd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井陉县城区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已由 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以井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井陉县城区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井行审投资可研【2023】3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井陉县城区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县城区学园路、石河路、昌盛街、迎宾路等8条道路合计长约2100米,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及护墙等配套设施灾后恢复重建;
(3)建设地点:井陉县城区;
(4)计划工期:150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服务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优惠政策。(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盲评”方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递交PDF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井陉县建设南路52号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58号鑫科国际广场商业办公楼02-418
邮编:0501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监督单位:名称:井陉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测站,电话:0311-82022522。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下载招标文件。2、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井陉县建设南路52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河北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58号鑫科国际广场商业办公楼02-418
联系人:***
电话:***
招标文件如下:
招标文件-井陉县城区道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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