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张家口银行张家口管理部专项诉讼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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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张家口市 | 采购单位 |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张家口银行张家口管理部专项诉讼法律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张家口银行张家口管理部专项诉讼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银行张家口管理部专项诉讼法律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张家口银行张家口管理部专项诉讼法律服务项目
2.1.2 招标单位: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1.4服务期限:自项目委托之日起至项目约定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2.2招标范围: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诉讼法律服务项目所包含全部内容,协助招标人将终审法院判决未承担责任的保证人配偶经再审法院提审及重审认定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为目标,本项目为全风险代理的委托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拥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以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记录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6至2023-11-2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鑫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107号众志大厦15层08室)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电子邮箱hbxygczxyxgs@163.com,电话通知代理公司,经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将纸质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快递至代理公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07 09:00 ,地点为 河北鑫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107号众志大厦15层08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银行张家口管理部专项诉讼法律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张家口银行张家口管理部专项诉讼法律服务项目
2.1.2 招标单位: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1.4服务期限:自项目委托之日起至项目约定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2.2招标范围: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诉讼法律服务项目所包含全部内容,协助招标人将终审法院判决未承担责任的保证人配偶经再审法院提审及重审认定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为目标,本项目为全风险代理的委托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拥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以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记录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6至2023-11-2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鑫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107号众志大厦15层08室)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电子邮箱hbxygczxyxgs@163.com,电话通知代理公司,经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将纸质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快递至代理公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07 09:00 ,地点为 河北鑫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107号众志大厦15层08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张家口市经开区朝阳西大街19号张家口银行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107号众志大厦15层08室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xygczxyxgs@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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