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汉沽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川泽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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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唐山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唐山汉沽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亮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汉沽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川泽路新建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汉沽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川泽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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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8914001B01 | ||||||||||||||||||||||||||||||||||||||||
招标内容: | |||||||||||||||||||||||||||||||||||||||||
【汉沽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川泽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沽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川泽路新建工程已由河北唐山汉沽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沽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川泽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唐汉发改基础【2023】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唐山汉沽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河北唐山汉沽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汉沽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川泽路新建工程; 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道路对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拆除,新建市政道路全长度约4817.7米,红线宽25米,其中主路面15米,两侧人行道宽各2.5米,两侧绿化带宽各2.5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设。并融合海绵城市元素配建路灯、雨水、污水、交通、管线迁改等工程; 3)建设地点:汉沽管理区临津产业园; 4)计划工期:370日历天; 5)合同估算价:***.94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 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汉沽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川泽路新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3.1.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招标通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特别提醒: 一、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二、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登陆“招标通投标管家”,点击“招标信息”选择招标公告,点击“加入我的项目”,在“我的项目”中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选定本项目,点击“进入项目”,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项目状态为已参与后,方能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下载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招标通投标管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4 09:00至2023-11-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0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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