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园里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海园里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沧州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安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园里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海园里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园里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渤黄审批核准(2023)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安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安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62014.48m2,总建筑面积154536.73m2,其中住宅用地面积58784.37m2,总建筑面积152895.01m2,地上建筑面积116733.98m2,包括住宅、便利店、物业用房及配套用房等基础及附属建筑;地下建筑面积36161.03 m2(含人防)。服务设施用地面积3230.11m2,建筑面积1641.72m2。2计划工期:预计总工期730日历天;委托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审查及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设计周期含发包人提供详勘时间),施工总工期7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执行国家规定。3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华兴大街西、文化路南、沧海路北。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上级合规性审查且满足建设单位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5安全要求: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1#、4#、5#、6#、7#、8#、9#、10#、11#、12#、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北大门、地库,南大门、变配电室一,标段总建筑面积134698.3 m2;
第二标段:2#、3#、综合楼、变配电室二,该标段总建筑面积18878.38 m2。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标(具体要求详见冀政务办(2023) 35号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标段内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②施工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由同一人担任。 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相关专业)或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应以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处理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与招标人沟通、合同谈判、现场服务等。联合体成员应按照自身专业资质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的工作。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总协调,除完成联合体协议书规定的自身职责分工的工作外,还需要积极督促其他成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协调其他成员配合本项目工程施工工作;主导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成员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在法律上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招标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其内部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来对抗招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13 09:00 至
2023-11-17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0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园里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渤黄审批核准(2023)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安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安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62014.48m2,总建筑面积154536.73m2,其中住宅用地面积58784.37m2,总建筑面积152895.01m2,地上建筑面积116733.98m2,包括住宅、便利店、物业用房及配套用房等基础及附属建筑;地下建筑面积36161.03 m2(含人防)。服务设施用地面积3230.11m2,建筑面积1641.72m2。2计划工期:预计总工期730日历天;委托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审查及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设计周期含发包人提供详勘时间),施工总工期7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执行国家规定。3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华兴大街西、文化路南、沧海路北。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上级合规性审查且满足建设单位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5安全要求: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1#、4#、5#、6#、7#、8#、9#、10#、11#、12#、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北大门、地库,南大门、变配电室一,标段总建筑面积134698.3 m2;
第二标段:2#、3#、综合楼、变配电室二,该标段总建筑面积18878.38 m2。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标(具体要求详见冀政务办(2023) 35号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标段内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②施工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由同一人担任。 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相关专业)或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应以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处理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与招标人沟通、合同谈判、现场服务等。联合体成员应按照自身专业资质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的工作。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总协调,除完成联合体协议书规定的自身职责分工的工作外,还需要积极督促其他成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协调其他成员配合本项目工程施工工作;主导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成员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在法律上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招标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其内部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来对抗招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13 09:00 至
2023-11-17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0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安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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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迎宾大街西侧西湖花园V幢 | 地址: |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 |
邮编: | 161100 | 邮编: | 0322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0351-7077633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sxzlzb@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https://www.sxzlzx.com.cn/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太原亲贤街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351900113310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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